(承上則)我分析《聖經》,歸納出舊約的律法師都是在既定的家族被訓練的,而舊約的祭司都是在肉體條例中被按立的,舊約的君王都是從猶大支派按立的;但是舊約的先知們沒有支派的限定,神沒有明文規定要給先知們按立、膏抹,因為他們是神自己所膏的;因此,在舊約對新約的關係上,神自己所膏立的先知職分,就比那照著律法條例人手所立的祭司、君王更重要了。我提過這事,除了上帝吩咐以利亞去膏立以利沙這惟一例子之外,(參 王上19:16)全本《聖經》沒有一位先知是人手所膏立的,因為是神自己的手按在他們身上而立的,他們就成為先知,甚至講出指向耶穌基督的重要預言信息。
先知功能中的預言分成三個層次:第一,有關「基督論」的預告;第二,有關神審判萬國萬族公義本性的表達;第三,有關將要發生之事的預告。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個層次,因為論到基督,永遠是最重要的!而今天的靈恩派不把「耶穌再來」的信息當作重要,而捨本逐末,把「明天會不會下雨」當作是先知重要的功能。除掉「基督論」的重要性,全本《聖經》就沒有永恆信息與意義可以帶給人類真正的盼望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