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天摩西發了極大的怒氣,他說:「凡屬耶和華的,都要到我這裡來!」於是吩咐說:「耶和華─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:『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,在營中往來,從這門到那門,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。』」就是說現在上帝要用刀劍來殺滅以色列人!(參 出32:25-29)上帝用誰來執行這審判呢?就是那些為上帝的真理站立、忠心於上帝的道、不肯拜金牛犢的人。這是《聖經》惟一一次神親自命令祂的子民去執行對同胞的審判。也就在律法頒布的那一天,利未人起來擊殺那些敬拜金牛犢、不肯順服上帝的人,那天共死了三千人;這樣,舊約與新約就成了強烈對比:舊約啟示神的公義,新約彰顯神的慈愛;舊約頒布律法,使人知罪,新約賜下救恩,帶來新生命;律法頒布那天,死亡三千人;聖靈降臨那天,得救三千人。(參 徒2:41)
自從這金牛犢件事之後,神對摩西說,要分別利未支派歸祂為聖,成為事奉祂的族類;感謝上帝,這被揀選的不是猶大、西緬、流便或拿弗他利等其他支派,而是利未支派。(參 民3:5-13, 8:14-19)再看到〈啟7:4-8〉記載的十二支派,每一個支派有一萬兩千個人,一共有十四萬四千人;其中「但」支派不見了,因為但支派後來成了拜金牛犢的地方,(參 王下10:29, 士17-18)神第二次看見再拜金牛犢,就將這支派除名;神是威嚴的,祂不容輕慢;從歷史直到今日,神工作的總原則始終如一,祂按著公義與慈愛行事,永不改變。這樣,利未支派就變成被分別為聖、蒙揀選的事奉族類,並且所有事奉主的人的預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