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再一次提醒,我們必須「照著上帝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,照著天上所定的計劃。」這是極其重要的事奉原則。按舊約的律法,大祭司在一年之中惟一的一天──贖罪日七月十號進入至聖所,為以色列全百姓贖罪;(參 利16:29-34)全以色列的百姓在神面前蒙潔淨、蒙赦免,這一天是一年中最神聖、最關鍵、最有福的日子。其他宗教中同樣存在「得潔淨的聖日」;例如,每12年一次印度教在恆河畔舉行的大壺節(Kumbh Mela, कुम्भ मेला),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宗教聚會,據報導,上一次有超過2500萬人參與;這比起其他宗教聚會,無論是葛理翰(Billy Graham, 1918–2018)的佈道大會、靈恩運動的聚集、甚至回教在麥加的朝聖都大得多。然而,聖經卻告訴我們,猶太人的贖罪大日是七月十號,大祭司要獻上牛羊之血進入至聖所,為全民代求與贖罪的聖日,這是上帝指示的。
以色列百姓要獻祭時會把祭品帶到祭司面前,由祭司代為獻上,而百姓則在「外院」觀看這個過程;以色列百姓只能停留在外院,無法進入聖所。祭司每日可以進「聖所」服事,但不能進入「至聖所」;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,在贖罪大日七月十日這天才能進入「至聖所」。就這樣,每年一次的贖罪禮儀,年復一年,是否就滿足了?正如我之前所說,許多人投身事奉,往往在忙碌的節目與活動中自滿,卻忘記了這些事奉與神永恆的旨意與計劃的關係;每一位事奉者,即使已有經驗、已有果效、已有掌握,在心靈深處還要戰戰兢兢,保持敬畏與謹慎,常常省察自己是否仍照著「天上的樣式」事奉神,否則,事奉只會停留在外在形式,而失去了真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