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記載「聖靈的洗」,前四次是《四福音書》個別都提到施洗約翰所說的「基督用聖靈給人施洗」,第五次則是耶穌升天以前最後交代使徒們說:「約翰是用水施洗,但不多幾日,你們要受聖靈的洗。」(徒1:5)耶穌這話印證了施洗約翰的話。將〈使徒行傳 第2章〉聖靈降臨當作是聖靈的洗,而潔淨罪人成為聖徒、成立教會,我認為是正確的;但是,靈恩派的人沒有意識到〈徒2:〉從頭到尾沒有出現「聖靈的洗」這4個字。第五次提及「聖靈的洗」是在〈徒1:5〉,第六次則是在〈徒11:16〉。
至於「聖靈降臨的經驗」,《聖經》一共記載4次,分別是〈使徒行傳 第二章〉在耶路撒冷,〈徒8:〉在撒瑪利亞,〈徒10:〉在猶太地哥尼流的家,〈徒19:〉在以弗所;這4次聖靈降臨的經驗就預表耶穌基督所說的:「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(徒1:8)完整預表了全世界傳福音工作的4個步驟。〈徒1:8〉耶穌所講的次序是地理次序 geographical order,而《使徒行傳》4次記載「聖靈降臨」的次序是種族次序 racial order;耶穌說,「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、直到地極。」表示福音從猶太地越來越發散出去,屬於地理的層次,而〈徒2:〉是耶路撒冷,〈徒8:〉卻是撒瑪利亞而非猶太全地;撒瑪利亞按照地理是比較遙遠,但是領受的依然是猶太人,所以,〈徒2:〉與〈徒8:〉是猶太人領受聖靈,而〈徒10:〉與〈徒19:〉才是外邦人領受聖靈,因為神的原則先是猶太人,後是外邦人。(參 羅1:16)依照地理性的次序來看,是從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、直到地極,而從神旨意的次序來看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《羅馬書》指出,「……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;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……」(羅1:16b-17a)首先是上帝所揀選的民族,以後是外邦人;上帝並不偏待人,但是次序不能被破壞。所以這使我們看見,哥尼流家裡的人是外邦人,以弗所是外邦的城鎮,而在猶太人領受聖靈後,外邦人才領受聖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