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〈賽9:6〉告訴我們,耶穌基督祂稱為「和平的君王」;而〈亞6:13〉說祂在君王、祭司兩職之間籌定和平,是真正在一個人身上又是君王、又是祭司,把真正的和平帶到人間。君王就是戰爭的領導者,爭戰、廝殺,保守國防、建立國威、維持和平才能作君王;而祭司是要獻祭,才能求赦罪的恩典,把平安帶給人的。耶穌基督不是騎馬進耶路撒冷,祂是騎的是「驢」;為什麼呢?因為祂是「和平之君」。(參 亞9:9, 太21:5, 賽9:6)耶穌基督不是獻牛羊的血,而是獻自己的血;為什麼呢?因為祂一次成就赦罪之恩。(參 來9:11-15)所以,祂又是君王、祂又是祭司,在兩職中間籌定了和平;感謝上帝。
耶穌基督是君王、祭司,現在我要將「先知」的職分連在一起;只有「歸正神學」,尤其是加爾文(John Calvin, 1509-1564)根據《聖經》清楚講述這事;加爾文是歷史第一人,把「君王、祭司、先知」三職分歸到耶穌基督一人身上。(參 《基督教要義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》第2卷15章)如果你今天在教會裡聽見人家說「耶穌是君王、是祭司、是先知」,卻反對「歸正神學」,你就要看不起這些人;因為他偷了「歸正神學」的好東西,卻來反對「歸正神學」。耶穌基督是先知,因為祂是道的本體成了肉身,在肉身中,把人所能明白的道,傳講、見證出來的真正先知;所以祂是先知、祭司、君王。感謝上帝。
如果亞倫等次的祭司可以成就救恩的話,就不需要另外立一位祭司,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;但是這裡有見證說:「你是上帝永不後悔起誓立的,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的那一位。」〈來7章〉是強烈的革命性的經文感謝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