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呈上則)神的旨意是永恆的;在神面前,沒有臨時發生而使祂嚇一跳才想辦法的事情。如果神決定救人,祂就在永恆中決定,並且救他們在永遠中與祂同在;所以祂把永生賜給他們。
這些人是不是所有的人呢?不是;而是信的人。是不是所有人都會信呢?不是。為什麼有一些人會信,有一些人不會信呢?因為有的人有聽道的機會,領受了道,然後道就產生了信,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。這些人聽道的機會是他自己得到的?或者碰巧得到的?或者神安排的?連他那一天聽那一篇道,後來決定悔改信主,那一篇道的題目是他定的嗎?一切都是恩典。這邏輯是完全天衣無縫、彼此相關連的,這樣你才知道,一切的恩典都是出於神的主權,加上神的智慧,加上神甘心施恩給什麼時代中的什麼人。
耶穌基督說,「我已經把永生賜給祢所賜給我的人,I have given eternal life to those you have given to me,祢所給我的人,我已經把永生給他們,他們永不滅亡。」(參 約17:2 )這些人是父賜給子的那些人,而這些人怎麼會不滅亡呢?因為子把永生賜給他們。這些人有了永生以後,子說,「他們永不滅亡,因為我要保守他們,連一個也不失落。」(參 約6:39-40, 11:26)這「永遠得救」不是「一次舉手就永遠得救、一次到台前就永遠擔保」,沒有這樣便宜的保險。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」字面是有毛病的;「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永不滅亡」那這話就比較對了,因為聖靈的重生,是把永遠的生命給那個人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