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呈上則)〈約3:16〉「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那麼,你得永生了嗎?得了永生,卻後來不見了,就永死,這就不是永生,而是會死之生,是暫生,暫時生。你得救的時候,得到的是什麼生命?這生命是不是會再失去?如果你不是那個時候得到永生,那是不是等死了才得到了永生?就像就到永生店(棺材店)買一口棺材,你死了進棺材就永生了,是這樣嗎?
好,你照著在台灣教會所受的教導、基本的普遍觀念,來回答我的問題:「你相不相信,真正得救的人是永遠得救的?」有人說,「大概不是吧;得救的人還會滅亡,否則,怎會有〈來6:4-6〉這麼嚴重的教訓和警戒呢?」那麼,相信「真正得救的人是永遠得救」的人,為什麼這樣相信?真正得救的人會不會再隨便亂來?會不會有試探、軟弱、跌倒、犯罪呢?你怎麼知道?因為你常常跌倒。
你喜歡「真正得救的人永遠得救」,是因為你盼望自己永遠得救嗎?如果是這樣,你的信仰是出於自私,「『得救以後永遠得救』對我更好,所以我贊成這樣。」你就不是《聖經》的學生;如果這教訓是因為你從《聖經》真理歸納出來的、是從神的話裡面真正得到的答案的,那麼你就可以安穩在上帝的面前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