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在〈來3:11〉思想到,上帝在怒中發誓,對那厭煩的世代說,「你們斷不能進入我的安息。」神把以色列人帶出埃及,難道是要他們死在曠野嗎?神把祂的百姓帶出來,豈不是要把他們帶進迦南美地嗎?如果應許之地沒有得著,半途就把他們消滅的話,這一位神是信實可靠的嗎?祂的應許到底還有什麼益處嗎?跟隨祂的人不是絕望了嗎?《聖經 羅馬書》提到,「人的不信不能廢除上帝的信。」(參 羅3:3)這是總原則!神的誠信真實、可靠可信,神的應許安定在天是絕對不受影響的;在神人之間,人的不信使人要受神的審判,而神的計劃繼續傳在歷史中成全;這是《聖經》給我們看見很重要的原則。
一個時代使神厭煩發怒,甚至不得不用公義來消滅掉那時代時,神的旨意沒有停止在那裡;一個世代使上帝厭煩,甚至在怒中發誓說「你們斷不能進到我的安息」的時候,神還留下約書亞、迦勒來帶領那些在曠野出生的孩子,繼續走前面的道路。連把以色列人帶出來埃及的摩西都一定要死在曠野;摩西不是因為他年老壽終正寢而死,神要他結束生命的時候,他眼睛沒有昏花,他耳朵還是清楚的,他身體還是健壯,120歲離開世界的時候,他是可以爬到山上去,看見迦南美地而死,(參 申34:1-7)但是神的旨意就是如此,神的公義和神的慈愛是一定要並行的。
我們常常像新派的人,以為可以用上帝的愛來捆綁上帝的公義,神既然是慈愛的,好像祂就無權審問人的罪惡一樣;許多時候我們又像那些極端的狹窄分子,用上帝的公義來捆綁上帝的慈愛,好像神的公義來到就沒有留下憐憫一樣;這兩樣都是信仰的偏差!《聖經》給我們看見這總原則,神施行公義的時候還有憐憫,神憐憫的時候沒有忽略祂的公義,神的「愛」跟「義」是要並行、共行的,是絕對平行而不相衝突,同時存在而不互相吞滅的;這是我們在歷史中很清楚看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