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2024唐崇榮博士國際巡迴聖誕佈道會|12月11日(三)高雄師範大學演藝廳、12日(四)台北新靚點花園飯店|最新消息請上官網查詢https://stemi.org.tw
你還記得〈來2:9〉提到:「……祂因著上帝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。」「祂因著上帝的恩」意思不是祂需要上帝的恩才能嚐死味,而是為上帝已經為罪人預備的救恩,祂一定要受死的痛苦,所以祂替我們嚐死味。〈來2:17〉也一樣:「……為要在上帝的事上……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。」「上帝的事」就是上帝預備拯救罪人的計劃;「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」這百姓就是〈太1:21〉所講的:「……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,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。」我們在神永世計劃裡是被揀選、被預定而成為基督的兄弟、上帝自己的百姓;基督要把自己的百姓從罪中救出來,祂就要為百姓獻上挽回祭。我們在還沒有成為基督的弟兄以前,我們需要基督為我們獻上挽回祭,使神的怒氣不臨到我們身上;基督這一個代替性、救贖性的犧牲,也成為挽回性的犧牲,更成為復和性的犧牲,我們就與神和好了。不但如此,最後一句話〈來2:18〉是很重要的:「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
在〈來2:16〉「祂並不救拔天使,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。」到〈來2:18〉「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我再重申,〈來二章〉告訴我們的基督論程序,是藉著受苦而進到榮耀,是藉著死而進到復活,是藉著降卑然後才升高;是藉著自己受死的苦,為我們嚐了死味,才打敗掌死權的魔鬼;這原則從來沒有改變。〈來2:18〉「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所以耶穌基督不是以全能的上帝作威作福的樣子,來表現祂天上那套最大的權能,不是!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搭救,乃是透過與我們一樣成為有血有肉的身體,與我們一樣經歷世上各樣的苦難,與我們一樣受盡折磨而成為憂患之子,與我們一樣願意接受撒但的試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