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中至少有四、五處敏銳非凡的解經例子。許多人所謂的解經,就是跟著別人怎麼解就怎麼解,人家講什麼他就跟著講什麼,就把自己捆綁在某些形式中;但是有些人卻能突破性地點出《舊約》一些重要的話,不是單憑歸納法所能發現的,而是在上帝永恆旨意中的整體脈絡與總原則中領受而來的。
《希伯來書》的作者就是如此點出〈詩110:4〉那「又是君王、又是祭司在一人身上」的可能性;指出上帝賜下《舊約》之前,上帝在永恆旨意中,使麥基洗德出現了一次,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,又是王,是撒冷王;撒冷王就是平安王;他是平安王又是祭司。這是《舊約聖經》對於「祭司與君王雙重職分在一人身上」的惟一記載:「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……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;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。」(創14:17-18)將來到了〈來7章〉我會再詳加解釋。
〈詩110:4〉「……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這提到兩件重要的事:一,等次;二,任期。關於等次,所有祭司的等次都是亞倫後代、利未支派等次的祭司;〈詩110:4〉提的是麥基洗德的等次,不是亞倫後代、利未支派的等次,是不同的等次。關於任期,是超越時間,永遠為祭司的;不是人在世作祭司的幾十年任期,乃是永遠為祭司。
這兩點都歸在耶穌基督身上!只有耶穌基督才能作永遠的祭司,才能超過亞倫、利未支派的等次作祭司;只有耶穌基督等次是最高的,並且祂的工作是最長久的,因為祂是永遠的上帝,是永遠的神所差來的永遠的聖子。祂的死,是以永遠的聖靈把自己獻上給上帝,所以祂的血有永遠的功效,洗淨人的罪,一次成全直到永永遠遠的;(參 來9:14)感謝上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