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很多教會請傳道人,要請靈性好的,怪不得很多傳道人身體不好,因為不給他好好吃、不給他好好生活,因為要「靈性好的」;結果許多傳道人靈性好,身體亂七八糟。我再說,如果沒有身體,我怎麼把神的工作做清楚?我每個禮拜拖著這個78公斤的身體上飛機飛6千公里;到有一天這身體沒有了,在地上我就不能做了,雖然我還可以在天上服事上帝,但是我不能在人類被救贖的事工上與神同工有分了,因為我的時間完了;所以趁著有生之年肉身還在的時候榮耀上帝。〈林前6:20〉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。」什麼價?是基督寶血的價,是基督成為身體所流出來的寶血那重價。
今天你還活著還能做多少?還能事奉主多少?你不要說「我心裡願意就好了」;上帝說「你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」!(參 羅12:1)保羅不是說,「上帝看內心,身體就隨便,去夜總會也好,只要你的心到上帝那裡就可以了……」不是的!而是把身體獻上!你沒有信主以前,你的身體,手、腳、眼、嘴……都是獻給不義作奴僕、做器皿,你成為不順從的器皿,在不義中抵擋上帝;但你現在是屬於主的,你要把你的肢體順從上帝,獻給「義」作奴僕;(參 羅6:19)〈羅馬書 第六章〉如此提到肢體的奉獻,〈十二章〉再講身體整個的奉獻「把身體獻上」,感謝上帝。〈來10:5〉「上帝啊,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;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」聖子耶穌成全救恩的時候,是因為有這個身體;我們這些眾子完成上帝的旨意,是因為神給我們這個身體,感謝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