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來2:13〉「又說:『我要倚賴祂』;又說:『看哪,我與上帝所給我的兒女。』」看哪,上帝把兒女給了我,我樂意與他們同在,他們是我的弟兄。上帝把我們給基督,基督把永生給我們;基督用寶血把我們買贖回來,基督又把我們獻給上帝;上帝稱我們為兒女,而基督稱我們為弟兄。再讀〈詩2:7〉「受膏者說:『我要傳聖旨,耶和華曾對我說:祢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祢。』」「מָשִׁיחַ (mashiach)、彌賽亞、受膏者」就是「Χριστός (christos) 基督」,「耶穌」是到世上來作人的名字,「基督」是受膏永恆的那一位;「我要傳聖旨,耶和華曾對我說:祢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祢。」接著〈詩2:8〉「祢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祢為基業,將地極賜祢為田產。」父要把列國、地極賜給耶穌;列國與地極就是萬國、萬民、萬族、萬方的人,就是聖而公之教會,就是我們。
上帝不是白白將聖而公之教會給了耶穌,耶穌是用寶血去把他們買回來的。〈啟5:8-10〉「祂既拿了書卷,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,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,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;他們唱新歌,說:『祢配拿書卷,配揭開七印,因為祢曾被殺,用自己的血從各族、各方、各民、各國中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於上帝,又叫他們成為國民,作祭司歸於上帝,在地上執掌王權。』」「……祢曾被殺,用自己的血從各族、各方、各民、各國中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於上帝……」這些人是父賜給基督;基督不是白白得來,而是用血把他們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