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天以前我在雅加達,把一個出走3次的16歲的孩子跟他的父母親一起叫來。平常我很愛青年人,我對他們很客氣;那一天,他沒有想到我那樣的嚴肅,在他父母親面前我打了他兩巴掌,我說,「你父母親已許可我嚴格的對待你。」那孩子的父親說,「唐牧師,交給你;他把我整個月賺的錢都偷去,跟別的女孩子走掉,現在回來了,你要教訓他。」我打他兩巴掌!我對這孩子說,「現在我問你,你為什麼把你的父母親當作仇敵?他養你在家作賊有什麼用?你犯了何等的罪,你知道嗎?」他眼淚流下來了,他沒有想到我這麼嚴格!「現在我要你跪下來對你的父親認罪。」他跪下來,整個身體發抖,「爸爸、媽媽。」
這孩子長得比許多電影明星更英俊;他爸爸已經等了兩個月都沒有孩子的消息,每個禮拜問我,「唐牧師,怎麼辦?我只有一個男孩子,現在16歲變成這樣。」原來他逃走以後被人抓去關在警察局,有一個認識的人打電話給他爸爸。他被關在警察局的時候,警察本來要很嚴格的對付他,但有認識的人說,「請你管教他,但是不要傷他太厲害,因為他年齡還沒有到。」等他從警察局回來,我剛好那一天在,所以把他與他父母一起叫過來;他的父母親坐在那邊,他跪在爸爸媽媽面前。
他的父親對我說,「我當作這個孩子死了,我永遠不見他,我也不後悔,因為他竟然一次再一次騙我,三次偷了我的錢,做了這樣敗壞的事情,你看。」他的母親是很愛子女的,卻也心死了。孩子對她說,「母親,原諒我!」他的母親眼淚一直流,但是一句話不要回答。當我講到,「你的母親在你年小的時候,用手抓你的大小便、替你換衣服,你今天這樣忍心做這樣的事情!」父母親突然大哭起來,這個孩子跟著大哭起來。
他說,「主啊,赦免我!」我說,「現在你禱告,我不禱告,你禱告。」「我剛才講的,你一句一句告訴我。」他重覆我說過的;哇!這孩子記性好得不得了,每一句他都記得;但是他講錯一句話,「唐牧師要把我當作他的孩子。」我說,「沒有!我沒有那麼講。我要管教你,像管教我的孩子那樣嚴格;我的孩子比你大,還被我很厲害地打過一次;我要你成器,我要嚴格待你;我要你知道神是公義的、有怒氣的上帝,神的僕人是為神發怒的僕人!」他眼淚一直流,他第一次覺悟到什麼叫作「聖潔的怒氣」;「如經上所記:『祢責備人的時候,顯為公義;被人議論的時候,可以得勝。』」(羅3:4b, 詩51:4, 申32: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