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加1:4〉「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,為我們的罪捨己,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。」基督的死是惟一在上帝旨意中的死,the only death in the will of God;上帝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,上帝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,(參 賽55:9)上帝的奧秘高過撒但一切的智慧;上帝以基督的一死解決萬死的問題,因此你就明白〈來2:9〉提到基督:「……受死的苦……為人人嚐了死味。」這是上帝永恆旨意中的特意、定意!因為藉著基督的一死(原文 τὸ πάθημα τοῦ θανάτου 是單數的),才能以死治死、以死攻死、以死代替死。〈來2:9b〉「……(耶穌基督)因為受死的苦,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,叫祂因著上帝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。」《希伯來書》每一字、每一句的意義是非常深邃的。「……因著上帝的恩……」不是耶穌需要恩典才會死,是因為上帝預備的救恩要透過祂的死來成就,所以祂來死。就如「以毒攻毒」,上帝拯救的辦法是「以死攻死」;基督若不死,我們的死永遠不得解決;藉著基督的死才能打敗掌死權的魔鬼,釋放所有在一生中因怕死而被牠捆綁的人。(參 來2:15)這是很嚴謹的關連,感謝上帝。
〈來2:14-15〉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,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。」耶穌基督付了很大的代價把魔鬼打敗了,是要把我們從魔鬼手中釋放出來;〈林前6:20〉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。」為什麼是「身子」呢?因為「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……」(來2:14a)我們在身子中間犯罪,而現在身子被救贖回來,成為可以獻上活祭的身體,(參 羅12:1)是因為基督曾經披戴了血肉的身體,特要藉著死;因為祂是上帝不能死,上帝來作人披戴一個身體才能死;祂一定要死,因為這是上帝的辦法,所以基督的死是惟一上帝旨意中的死,是以死攻死、一死代替萬死,藉耶穌基督的一死打敗了掌死權的魔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