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是照著「上帝的形像樣式」造的;「上帝的形像樣式」原是榮耀的,亞當犯罪之後那形像樣式還在,但原本的榮耀已經離開了,原來的標準已經毀損了;只有耶穌基督自己道成肉身來作人時,我們才發現,「原來標準就在這裡;耶穌基督就是那真正的、原本的、絕對的、完美的、聖潔的形像在歷史中的再現!」
我們的身體本來是最美的藝術品,是神最偉大的創造傑作,有什麼藝術比人的身體更美呢?有什麼創造比人的眼睛、鼻子的設計更恰當呢?當神的創造傑作在人的身體容貌上表現出來時,你會感到沒有可能比這更完美的創造;但是罪已經來到我們中間、榮耀已經被玷污之後,我們的形狀就變成「罪身的形狀」。為什麼最美麗的女人脫光衣服,人家都罵她?因為那是墮落;為什麼最漂亮的裸體藝術品是眾人咒罵的?因為這是不道德的;這表示已經有一些很不對的東西跟這些最美的事物牽連在一起,這是我們文化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;除非你回到〈創世記第三章〉,否則你不能明白。「那人見自己赤身露體就羞恥了,就用葉子遮蓋自己。上帝說,『脫下來,我用皮衣給你蓋上。』」(參 創3:7, 21)如此就成了替代性的死,解決你自己所遮蓋的羞辱並失去形像的罪果。
亞當、夏娃身上的「上帝形像」已經失去了榮耀、失去標準,他們所存有的是「罪身的形狀」,而第三個層次「奴僕的形像」是什麼?(參 創1:26-27, 彼後1:4, 羅8:3, 腓2:7)「奴僕的形像」是說,我們功用上已經不自由了,已經被罪所買去了、被罪所制服了 we have been sold!這是〈羅7:14, 18〉所講的,我們已經被賣給罪了,在我肉身之中毫無良善,there is no goodness in my flesh because we have been sold unto sin;我們被賣給罪之後,已經沒有良善在我們裡面,我們只有服務罪,我們的肢體順服罪的原則。我們還沒有信主以前,用自己的肢體來順從罪,作罪的奴僕、工具;當我們信主以後,我們用同樣的肢體,獻給義作義的奴僕;這〈羅6:16-22〉的話語;感謝上帝;〈羅馬書第六章〉提到了肢體的奉獻,到〈第十二章〉提到整個身體當作活祭的奉獻,不是一部分一部分,而是整體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