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來2:9-13〉講明了基督與我們是「長子」與「眾子弟兄」的關係,是「神的獨生子」與「被救贖得著新生命而成為神兒子」的關係;教會今天弟兄姐妹稱兄道弟的觀念,所根據的最重要經文就是這一段。請注意,不要隨意把「兒女」、「弟兄」用在三一上帝不同位格上,因為《聖經》從來沒有講我們是上帝的弟兄。太平天國的洪秀全(1814-1864)聲稱自己是上帝的次子、耶穌基督的弟弟,這個觀念是對的,但若說是上帝的弟兄,這是完全錯的;如果我們說,我們是耶穌的兒女,這也是完全錯的;因為上帝有兒女,沒有弟兄;耶穌有弟兄,沒有兒女;聖靈沒有兒女,沒有弟兄。我們是因聖靈重生,領受了基督的生命,我們就被稱為上帝的兒子,如此在基督裡,基督稱我們為弟兄並不以為羞恥。(參 約3:3-8, 14:6, 西3:4, 約20:31, 來2:11)
〈來2:13〉「……看哪,我與上帝所給我的兒女。」常常引起誤會,以為耶穌基督與自己的兒女在一起,其實這句話不是這樣解釋的。兒女,不是指耶穌基督的兒女,而是指上帝的兒女;上帝把自己的兒女賜給基督,the children which God given to Me,不是 God gave my children to me,不是「上帝把我的兒女賜給我」,而是「上帝把自己的兒女賜給我」。如果在這裡提到我們是基督的兒女,而基督又稱我們為弟兄,豈不變成亂來了嗎?又是兒女,怎麼又是弟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