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65問:什麼是干犯悖逆?舊約記載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什麼該受的報應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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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365問:什麼是干犯悖逆?舊約記載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什麼該受的報應❓

若〈來2:2,3〉這兩節經文相比較,〈來2:2〉提到的是《舊約》的觀念「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,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」〈來2:3〉則是《新約》的觀念「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」如同〈約1:17〉所說的:「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;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」

〈來2:2〉「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,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」這些人的「干犯」就是故意去違背神的話,而干犯神話語的聖潔之尊嚴,觸動上帝的聖怒;「悖逆」是故意做與神話語相反的事,破壞上帝的旨意、抵擋祂的命令。律法有對神的、有對人的;對人的,就成為命令;對神的,就成為我們當敬拜神的旨意。〈十誡 第一~第四〉是人對神應當有的態度,〈第五~第十〉是人對人應當有的倫理的原則;人若干犯神,就是干犯上帝的聖怒,就違背〈第一~第四〉;人若悖逆神的命令,也就是故意違背〈第一~第十〉特別是〈第五~第十〉。(參 出20:1-17)上帝說:「你不可殺人、不可姦淫、不可偷盜、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、不可貪戀。」這些不可、不可、不可……是嚴謹、清楚的禁令,人若故意抵擋,就是悖逆;他們一方面干犯聖怒、一方面悖逆神的命令,就受了該受的報應。(參 來2:2)

《舊約》裡,凡違背律法的,一個又一個受神的審判刑罰,神把他們交給那些未受割禮之輩,讓外邦人進攻聖城,讓聖殿被燒,讓以色列百姓被擄70年,讓他們在外邦受輕看、受譏笑、受凌辱,無安定之日,心中痛苦,因為耶和華離棄他們,把他們丟給外邦人,讓他們在外邦中間受盡羞辱;雖然其中有像但以理、沙得拉、米煞、亞伯尼歌這樣的人,神把他們交給那些外邦人未受割禮之輩,讓他們隨便凌辱,在百姓的患難中間幫助他們,彰顯祂的神蹟榮耀。〈來2:2〉「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,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」死的人很多,倒在曠野的很多,這是《舊約》的警戒;我們如果不尊重神的道,是很可憐的。



福音分類:罪論、聖經神學、希伯來書、來2:2-3


文化分類:猶太古史


關鍵字:舊約、新約、律法、天使、干犯、悖逆、報應、十誡、對神、對人、倫理、原則、敬拜、審判、刑罰、離棄、警戒


影片出處:
希伯來書019 01:03:18~01:07:02 共3分44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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