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很多神學生還沒有讀神學以前更敬畏上帝,因為他沒有把握神會怎樣;讀完了以後他發現,也不過是知識的一個罷了,這種是最糟糕的,因為他把上帝當作戰兢知識的討論題目,把上帝縮小成一個名詞。受祁克果影響之後有一位神學家馬丁布伯(Martin Buber, 1878-1965)寫了一本書《I and Thou 我與你》,他就提到,對上帝,我們的認知有三個過程:第一,把上帝當的一個「它」,「上帝什麼東西,什麼叫戰兢上帝。」第二,上帝不是它,是一個祂,上帝祂愛我,祂很好,祂啟示。第三,到最高的層次時,上帝不是一個它或祂,上帝是一個「祢」,「主啊,祢,祢是我的牧者,祢決定我的生死,祢這麼愛我……」變成有交通、有關連、有生命對存的彼此關係了,這樣,你的信仰就有了真正位格際的交流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,這樣的信仰是真的信仰。
為什麼我們講完道,要大家一同禱告,而且我要你開聲禱告,就是聽了一些道以後,從祂恩典的精髓裡,你可以對祂講幾句感謝的話,因為祂已經對你講話;為什麼許多的佈道家講完道要人家舉手,決定信主不信主?為要他們自己有覺悟、有責任回應上帝,與祂產生關聯。真正的信仰不是停留在正統知識上,也不是停留在自我滿足的享受上,真正的信仰是在祂的恩典、啟示、命令之下,有分、順從、經歷、享受,這個叫真正的信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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