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讀者文摘》好幾十年就會有一篇文章被登出來,以後再登出來,以後再登出來,而那篇文章每一次登都很多人受感動。我二十多年前看過這篇文章,我現在把裡面的大意講給你好不好?
一個作爸爸的把五歲的孩子打到差不多全身都受傷了,那個孩子大哭,完了以後疲弱得不得了,就睡覺;睡在床上的時候,最後父親感覺到他太壞,應該打,但是打得太過分了,又感到很內疚,他等孩子睡熟的時候,他就偷偷進到這個孩子的房間。
他進到房間裡面,把小小的燈開起來,看著這個孩子,在那裡哭到滿身都是眼淚,然後呢,身上的傷痕在那裡,是他自己打傷的。他看到這個情景,他自己太難過了。突然間,他覺得自己比孩子更壞,因為這個孩子很壞,但是把他打到這個地步,他並沒有比孩子好,他比孩子更壞。然後他自己流著眼淚,他看著這個孩子就一句話湧上心頭:
「他不過是一個五歲的孩子!」
他不過是一個五歲的孩子,他很多事不懂,他不一定是故意的,他太過精力旺盛,他太過聰明,他太過富於想像力,他太好自由,但是你把他打到這個地步。
今天我們有許多時候對別人太苛刻,
人與人之間應當保持一些溫暖,一些慈愛,一些憐憫。
今天我們在行義的時候,我們許多時候,我們過分了。(傳7:16)
為什麼呢?
缺乏憐憫人的心。
我讀了那篇文章,我也流淚;後來我再看那篇文章,後面有一句話,這篇文章多久以前登過了,這篇文章是再版的;這是繼續不斷從人性深處,重新挖起那最純正天良的一個辦法,因為人常常忘記了我們應當怎麼樣作人,人常常忘記了,別人也是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