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世紀發展的「人格心理學」提到有三件事,使一個人心理不平衡,使一個人的人格發生問題,使一個人產生心病,為什麼呢?
第一,位分不清楚,Lost identity。This is the first cause of imbalance and destroy personality。一個人的人格不平衡,一個人的人格變成有偏頗,或者不正常,因為他找不到他的身份,這是第一個原因。
第二,一個人的人格不平衡,精神受傷以後,人格就變成分裂,為什麼呢?因為他沒有真正感到純正的、真誠的愛,這是第二的原因。沒有真正感到純真的愛,他的人格就開始不平衡了。
第三,他沒有真正的知己可以交通、產生人際關係彼此之間的信任,彼此之間互相擔當困難,所以這是第三個原因。
如果這三個原因解決了,你的靈性,你的人格,你的生命就可以達到更平衡的地步。
如果一個人他是一個強盜的兒子,那麼他去上課的時候,人問你「你爸爸做什麼的?」的時候,他馬上不平衡了。人家說「你爸爸名叫什麼?」因為那些人都在報紙看到,他爸爸的大名,什麼大名呢?又大又臭的名!因為他爸爸是一個強盜,他爸爸是一個政府追緝的大罪犯,所以別人一提到這個名的時候,這個孩子的心馬上就亂了,因為他沒有身份,你明白嗎?
基督徒為什麼有喜樂呢?因為我們在這三件事上,都達到了人生中間最高的價值,這是心理學還沒有發現以前,《聖經》早就應許的事情。……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