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神家裡面,天使是僕役,基督是獨生子,我們是眾子。你說,「既然有獨子,怎麼還有眾子?如果只有一個兒子,那其他的都是女兒了;因為祂是獨生子,那麼基督徒都是女兒,不是子了!」但是〈約1:12〉告訴我們: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上帝的兒女。」不是;原來的意思是兒子,是男的,我們這些人都成為神的眾兒子。
《舊約聖經》裡,神的眾子們多是指天使。從舊約到新約進展性的啟示,會有一些變化、轉換與差異,Progressive Revelation, shift from Old Testament Revelation into the New Testament Revelation, that is some transformation, some shift, some difference。我們要明白,在舊約出現「上帝的兒子們、上帝的眾子」多是指天使;《新約》提到我們成為神的兒女,因為基督賜給我們這接待祂、信祂的名的人權柄作上帝的兒女,這等人不是從血氣、肉體、情慾所生,不是性的關係能夠產生出來的孩子,因為這等人的「被生」是從上帝自己生的!(參 約1:12-13)
這就表示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,但是上帝要藉著基督—上帝獨生子救贖成功的得勝,使我們與祂一同成為神的兒女;這在〈來2:8〉以後會看得很清楚,基督與上帝所賜給祂的兒女,祂稱他們為弟兄是不以為羞恥的。
基督如果是獨子,為什麼我們是兒子呢?因為我們是受祂的影響,在祂的救贖恩典成全之後與祂同為後嗣的,或者用英文說「We are adopted,我們是被領養而作神的兒女」,因為聖靈生了我們以後,我們就像基督一樣,同為後嗣、同為一體、同蒙應許;這是〈弗3:6〉告訴我們我們與基督之間的關係,藉著在基督裡我們與祂一同成為神的兒女,一同領受應許,一同歸在一體之中,基督就成為我們教會的元首,我們教會就成為基督的身體,body of Christ that is church, Church is now the body of Christ; and Christ is the head of the church, and church is the body of the head.(參 弗4:13-16)這樣,基督與我們的關係,祂是長子的身分,我們是眾兒女的身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