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養成了習慣,對很有錢的人或對車伕、司機,我講話的態度都一樣,因為他們都是神按祂形像所造的人;與老人家、小孩子握手,我態度也都是一樣的,因為小孩子以後也可能變成老人家,可能比我更老,可能是幾十萬人的老祖母、老前輩,而且可能是德高望重的人,只不過因為比我晚出生罷了,不要輕看小孩子!
義人,除了是正直的人,第二方面,就是公正待人。耶穌基督在地上,祂拒絕了最小的罪惡,但是祂接納最大的罪人;沒有一個人到祂面前,祂撇棄、祂輕看、祂藐視,我從耶穌的身上學了這事。我從1963年教神學到現在2000年,37年了,沒有一個學生問問題我輕看他,雖然問題很幼稚,有時候他的問題我早就知道了,但是我要當作我和他一樣從頭探索、從頭學習一樣的循循善誘,使他明白所發的問題裡還有更深的意義,是他沒有注意的。
神對我們是如此,如果神是看上不看下,怎麼會要我們這樣人呢?我們哪一個人是比神更上的呢?沒有一個人,因為祂在最高之處;是祂俯伏、卑微自己,察看地上的人。什麼叫作「謙卑」?我給謙卑七個定義,其中一個是「俯就卑微的人」,這是〈羅12:16〉講的。比你更窮的、更笨的、更難看的、更弱的、更病的、更不懂的、更幼稚的,你愛他嗎?如果你對上一套、對下一套;對男一套、對女一套;對台灣人一套、對外省人另外一套;對浸信會一套、對長老會另外一套、對信友堂一套;對不信、不友的又另外一套,那你就是不公正;很難哪!作人要恰到好處,很難能夠公正;但這是神的本性,我們要效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