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神的旨意、主權、意志,我最少可歸納成四種層次:第一,上帝的旨意與計劃;第二,上帝的安排和引導;第三,上帝的許可;第四,上帝的任憑。許多時候我們對這四種層次不清不楚,每句話都說,「上帝的旨意……如果是主的旨意,我今天就穿紅衣服。」沒有任何上帝的旨意叫你穿紅衣服或黃衣服,那只是神的許可。第一,神的旨意是不變的、絕對的、永恆的,並且是人人相同的。第二,神的安排與引導;在歷史過程中,神對每個人的安排都是不一樣的,神的引導也是因人而異。第三,神的許可;這是在神的主權之下,祂讓罪的存在並被罪所影響的每一個人都要在祂主權之下受審判。第四,神的任憑,是神讓祂根本不要的人、以後下地獄的人可以儘量發揮犯罪的自由,這叫作任憑。天下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發生在神的旨意、主權、意志範圍之外;上帝許可撒但存在,因為這許可的存在就是神延遲到最後要審判牠的原因,因此,撒但根本沒有正式合法的權柄來管治全世界。
「全世界臥在那撒但的手下。」(參 約一5:19)這不是永恆的、不是永遠的;我們看向那終極點,就是那將承受萬有的耶穌;無論風浪多大、魔鬼多囂張、牠的牙齒多可怕,我們都不必懼怕,因為「這是天父世界、耶穌基督要承受萬有」才是終極因;撒但是非法掌權的,只因神的許可與任憑;等候時間來到、日期滿足,神將永遠對付你,你要受永火的刑罰,所以我不必怕,你只能傷基督的腳跟,而基督要踐踏你的頭;(參 創3:15)這種仇恨與爭戰,是在伊甸園的時候,是尚未透過任何先知說預言以前,神自己先預告的。這裡我將「預言」與「預告」分開來;先知說預言,上帝自己預告,因為祂不必透過有限的人,講出一些受啟示而知道的話語,祂直接自己傳講即可。